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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量:
  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最初出现的目的,是在现行的向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渠道之外,对那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的人的一种认可。

从1999年开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外语水平和综合学科水平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在每年的5月份进行。

同等学力申硕的开办专业侧重于一些研究型(学术型)学位,如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同等学力申硕的专业和所有普研一致,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只要该校某个研究生专业有三年的时间,就可以同等学力申请该专业的硕士学位,所以同等学力的专业非常多。但由于是在职学习,课程时间少,像工科如果学习时间短,很难真正把握好。

最新国家政策:

2013年起,最新政策则扩大了申请人的范围。在原来“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了“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同时规定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此项调整扩大了申请人群的范围,为更多的有深造需求的人员提供了机会。

申请学位人员通过申硕考试的期限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是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规定。这一调整更加适应大部分人在职学习提高的特点和终身学习理念的要求,必将减少在职人员学业和工作相互影响的矛盾,为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了更加合理、宽松的学习空间。

2013年起同等学力申硕统考的学科由往年的27个变为33个。其中,历史学细化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并且增加了软件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护理学。

  同等学力申硕已成为中国特色学位授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补充渠道。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综合能力人才建设的重大战略。为了促进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具备研究生同等水平的在职人士开辟了申硕的绿色通道,放宽了在职申硕的相关政策。

  目前,全国在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高校很多,四川省在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高校主要有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高校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更多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028-8779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