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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常规疑问解答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量:

自学考试常规疑问解答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社会助学、考生自学三种形式相结合,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

答:我校是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也是主考学校之一。主考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签章,办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自学考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考试?

答:自学考试属于标准参照考试,即水平考试。它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培养目标和自学考试大纲的规定编制试题,用以评定受试者对要求内容的掌握水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哪几种形式?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社会型”和“应用型”两种考试。

社会型:是指考生就近在自己工作或居住地的县、区自考办报名并参加考试,只到主考院校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答辩。

应用型:是根据社会需求,在高等院校内举办的自学考试助学班。

高教自考助学班学生考试时间、毕业时间等如何安排?

答:学习课程分为统考课和省考课,统考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10月、省考课安排在每年1月、7月,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相关专业的规定课程考试。

学生学完相应专业规定课程,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独立本科段(即专升本)专业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颁发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全国网上查询系统。对于在规定学习期限(两年)内仍有部分课程考试未合格的学生,其不合格课程可继续参加考试,直至全部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毕业证书。每年1月、7月两次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可在每年4月、10月前向学校自考办申办毕业证书。

如何获得高教自考学士学位证书?

答: 1、自考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自考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什么是高教自考的独立本科?

答:独立本科是指考生本身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即通常所说的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