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28-87792889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含国民教育在籍生),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二、招生层级和专业
层次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单位名称 |
专升本 | W030101K | 法学 | 法学院 |
W030302 |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W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W040106 | 学前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
W040107 | 小学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
W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
W050107T | 秘书学 | 文学院 | |
W120201K | 工商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120202 | 市场营销 | 商学院 | |
W120203K | 会计学 | 商学院 | |
W12040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120402 | 行政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
W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
W120204 | 财务管理 | 商学院 | |
W082502 | 环境工程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
专科 | W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商学院 |
W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630701 | 市场营销 | 商学院 | |
W6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
W680503 | 法律事务 | 法学院 | |
W690101 |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W69020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690206 | 行政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升本:社会工作和行政管理专业不授予学位证。
三、助学及其他费用标准
(一)助学标准:3600元/生·年
(二)报名考务费:35元/科次
(三)毕业论文(设计):400元/生
(四)毕业生评定费:30元/生
(五)“1+X”专业能力证书培训服务费用:4800元/生,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电话:028-83477518)。
(六)缴费方式
1.报名考务费、毕业生审定费: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指定网址上缴纳。
2.考生助学费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均由考生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官方缴费在线向我校直接缴纳。
3.“1+X”专业能力证书培训服务费用:由教学点统一代收。
注意:助学费中不含教材费。教材可由考生自行购买或各教学点组织代购;各教学点为学生代购教材的,须承担代购教材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全年接受考生咨询、报名,根据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生注册。注册时间:春季4-5月;秋季9-10月(截止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整)。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万顺二路155号四川师范大学东宇教学点;
(三)报名电话:028-87792889,84838015,83477518;
(四)值班手机:18981897823,18180633315,13398171834;13348805878;
(五)监督电话:13348805878;
(六)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蓝底电子证件照等;
五、助学方式及考生管理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教学点按我校规定选派有自考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考生的学习及日常管理,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助学质量、考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分为统考课程和省考课程。统考课程由国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10月;省考课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师范大学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7月。
(二)实践课程由教学点组织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由四川师范大学与教学点共同组织考核。
(三)“1+X”项目证书考试时间与省考同步,由是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四川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1+X”项目证书与专业部分课程的学习成果转换规则:
证书名称 | 自考专业名称 | 自考课程 | 自考课程名称 | 对应课程 |
公共事业管理师 | 公共事业管理 | 00147 | 人力资源管理(一) | 75 |
05723 | 非政府组织管理 | 75 | ||
05722 | 公共经济学 | 75 | ||
02382 | 管理信息系统 | 75 | ||
03335 | 公共管理学 | 75 | ||
公共事业管理师 | 公共事务管理 | 00288 | 社会调查方法 | 75 |
00312 | 政治学概论 | 75 | ||
13136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 75 | ||
07813 | 公文写作 | 75 | ||
13667 | 公共管理导论 | 75 |
(四)课程免试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相关课程: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051)。
3.其它自考专业取得的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含已毕业自考专业),可申请免考应用型自考专业相同课程代码及名称的课程。
4.公共政治课的免考条件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5.免考课程不减免助学费。
七、毕业、授位与证书
考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章、四川师范大学副署校章的毕业证书。
本科层次达到学位标准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颁发学位证书。
八、免责申明
考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材料,不负责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考生入学及相应资格,注销考籍,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注册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与耳朵。不宜化妆。
4.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阵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咨询电话:028-8347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