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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放大学直属学院东宇分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奖学金候选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小编 点击数:919 时间:2022-2-25 17:58:59 【字体: 】 【打印

四川开放大学直属学院东宇分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候选人评选的
通     知

 
全体班级师生:
    根据四川开放大学(川开大校招(2022) 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全面启动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四川开大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参照《关于修订<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研学生(2021)2号)和《四川开放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川开大校招(2022) 1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我校分配的奖学金推荐名额( 本次名额20人)实施申请、推选、评选候选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要求
候选人须为四川开放大学(含开放教育)在读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
候选人原则上为: 20春、20秋、21春正常就读学生,19秋及以前生成毕业证号或进入毕业审核环节的学生不能申请、或班主任不能推荐。

二、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1、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学金标准:1500元/人。

2、2021年度四川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四川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学金标准:500元/人 。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3.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含补修课学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对于选修通识课超过1门的候选人,则只将1门通识课的学分和成绩计入。
5.为四川开放大学直属学院东宇学习中心作出突出贡献者
6.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含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奖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者),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二)以下情况者不能参与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在学习期间有行为不规,动机不纯,或是在提名申报期间被班主任老师提出质疑者
2.在我校学习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或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者。
3.在我校学习期间考试违纪作弊者。

四、评审程序
1.各班主任接到文件始,利用学校网站、微信(企业微信)、班级群、QQ空间、朋友圈等宣传2021年度评学金评选候选人相关事宜。
2.学生个人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2021年度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班主任提出申请。
3.班主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选,向四川开放大学直属学院东宇学习中心等额推荐报送符合条件初选名单和材料。(
各班名额见附件)
4.开大直属东宇学习中心评审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初审班主任报送的名单和材料。

五、报送材料(2022年3月7号前各班主任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
2.2021年度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档,此电子档请提前弄好后先发给罗斌审核通过后,通过再打印纸质档)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找学籍从学藉平台系统导出电子档)。(电子档)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照片位置)。(纸质和电子档)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无奖励证书肯定不能评上)(纸质和原件扫描电子档)
6.特别优秀候选人要单独写《事迹介绍》。各班主任若发现有特别优秀的候选人,须单独以第三人称写事迹介绍和交5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报送开大东宇学习中心。

事迹介绍在1800-2000字,主要应包括:开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事迹介绍纸质和电子档,5寸彩色生活照为纸质档)

六、注意事项
1. 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

每个候选人以姓名建立一个文件,每个文件里的文件均以姓名+文件内容命名,如:张三成绩单、张三候选人申请表、张三荣誉证书1、张三荣誉证书2、张三寸照、张三事迹介绍等;最后以班主任姓名建立一个文件夹,将所有候选人文件夹放在里,同时汇总表也在班主任姓名文件夹下面。


2.材料信息应准确无误,尤其是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学业成绩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400字。不能抄袭,不能雷同。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处学籍中心(石老师、孙老师)查核,同时需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以及已修学分百分比。


4.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上不能有不及格科目


5.申请人获奖证书必须为入学后获得,且扫描件必须为证书原件,颁发单位务必真实,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


6.国家开放大学各类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工作与四川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工作同步进行,同一学生只可以参与一个奖学金评选。


7.班主任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有条理,首先要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其次要确保候选人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的序号一致。


8.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要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特此通知。
 

                                       

四川开放大学直属学院东宇分院学生管理处
                                         二0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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